7月30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,从五方面对户籍改革提出具体要求。 继而,外界纷纷把目光投向了新型城镇化另一重要环节—土地改革。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、中国土地问题研究专家黄小虎在接受《新华有约》专访时表示:“土地改革是一项综合性改革,待到财税制度、户籍制度、投融资制度、金融体制以及干部考核制度各项改革取得成效,土地制度改革最重要的一步就有条件推出,那时征地制度改革和城乡统一土地市场改革等,也就顺理成章,桥到船头自然直了。” 财税、户籍改革的推动有利于土改 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,社会各界探讨征地制度改革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,探讨了20多年,改革却迟迟难以推进。黄小虎认为,主要是存在法律、思想理论和制度方面的障碍。其中最深层次的是制度障碍:政府既是土地管理者又是经营者。 比如,一方面我们国家人多耕地少,我们的政策目标要保护耕地,要节约利用土地;而另一方面,又允许政府经营土地,地方的建设主要依赖不断征地、卖地来筹集所需资金。在这种情况下,保护耕地和集约利用土地的目标便无法实现。 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,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景逐渐变得清晰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提出:“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,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。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,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。” “也就是明确提出了要把所有者的权利与管理者的权力,把这两者要分开,要互相监督互相制约。这个问题其实是解决土地问题的要害所在。”黄小虎表示。他认为,把这个政府经营土地的问题解决了以后,征地制度的改革,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改革,都自然会得到推进。 但黄小虎认为目前土地制度改革的时机并不成熟。比如政府不再经营土地,地方提供公共服务的资金和地方建设资金怎么来?必 [1] [2] [3]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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